國發基金匡列10億元,成立社發基金,希望以投資取代補助,結合民間資金成立創投,投資於台灣的社會企業發展。
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今天通過協助社會發展投資作業要點,預計匡列10億元,成立社發基金,希望以投資取代補助,結合民間資金成立創投,投資於台灣的社會企業發展。
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今天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社會發展投資作業要點」,由國發基金匡列10億元,國發基金最多出資4成,民間資金6成的方式,社發基金在要點通過後的3年內即可受理申請。
國發基金管委會指出,創投投資範圍以具社會企業性質事業或有助於社會、人文或科技等工藝發展領域為主,申請的管理團隊必須具備管理或經營非營利組織或類似社會企業性質事業的經驗,或有負責執行與投資領域相關政府計畫的紀錄。
國發會副主委林桓受訪表示,協助社會企業投資作業要點是依據行政院社會企業發展推動方案,所執行的新形態社會發展工具。
林桓指出,這些公益事業以往靠補助來經營,但補助受限於政府預算,不確定性高,未來國發基金注入資金後,將協助公益事業引進企業化經營概念來管理,協助社會企業永續性的發展。
不過,目前國內登錄有案的社會企業不到百家,林桓強調,國發基金將放寬社會企業的定義,除已是做公益的企業外,也可以是一些公益事業。
對於社會企業回饋方式,林桓也解釋,在社會企業發展初期,如果沒有獲利,不會要求回饋,待企業有市場規模與固定獲利,部份資金留下做企業的自我成長,一部份再回饋給基金,提供更多社企作為資金來源。
原文 : 中央通訊社(2015.09.04).記者陳政偉.